安全閥的選用方法 上海申弘閥門有限公司 安全閥是一種用于受壓設備、容器或管路上的自動壓力釋放裝置。上海申弘閥門有限公司主營閥門有:減壓閥(氣體減壓閥,可調式減壓閥,波紋管減壓閥,活塞式減壓閥,蒸汽減壓閥,先導式減壓閥,空氣減壓閥,氮氣減壓閥,水用減壓閥,自力式減壓閥,比例減壓閥)、安全閥、保溫閥、低溫閥、球閥、截止閥、閘閥、止回閥、蝶閥、過濾器、放料閥、隔膜閥、旋塞閥、柱塞閥、平衡閥、調節(jié)閥、疏水閥、管夾閥、排污閥、排氣閥、排泥閥、氣動閥門、電動閥門、高壓閥門、中壓閥門、低壓閥門、水力控制閥、真空閥門、襯膠閥門、襯氟閥門。當被保護系統(tǒng)內的壓力升高超過允許值時,閥門自動開啟,排出部分多余的介質,以防止系統(tǒng)壓力繼續(xù)升高,當系統(tǒng)壓力降低到某規(guī)定值時,閥門又能自動關閉,從而保證系統(tǒng)正常運行。安全閥的主要性能指標有: 1)安全性。閥門出廠時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了強度試驗與密封試驗,確保閥門的機械性能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。 2)靈敏性。閥門的起跳條壓力、回座壓力,在國家標準及用戶要求的范圍內,起跳壓力準確、起跳迅速,回座壓力穩(wěn)定。 3)密封性。閥門回座后密封性能優(yōu)良,無泄漏。 4)有排放量要求的安全閥,閥門起跳后排放量達到國家標準規(guī)定的要求之機械特性,閥門的密封性能及其它性能保持穩(wěn)定,不發(fā)生變化。
a)根據計算確定安全閥.公稱直徑.必須使安全閥的排放能力≥壓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b)根據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和設計溫度確定安全閥的壓力等級; c)對于開啟壓力大于3MPa蒸汽用的安全閥或介質溫度超過320℃的氣體用的安全閥,應選用帶散熱器(翅片)的形式; d)對于易燃、毒性為極度或高度危害介質必須采用封閉式安全閥,如需采用帶有提升機構的,則應采用封閉式帶板手安全閥; e)當安全閥有可能承受背壓是變動的且變動量超過10%開啟壓力時,應選用帶波紋管的安全閥; f)對空氣、60℃以上熱水或蒸汽等非危害介質,則應采用帶板手安全閥 g)液化槽(罐)車,應采用內置式安全閥. h)根據介質特性選合適的安全閥材料:如含氨介質不能選用銅或含銅的安全閥;乙炔不能選用含銅70%或紫銅制的安全閥. i)對于泄放量大的工況,應選用全啟式;對于工作壓力穩(wěn)定, 泄放量小的工況,宜選用微啟式;對于高壓、泄放量大的工況, 宜選用非直接起動式,如脈沖式安全閥.對于容器長度超過6m的應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安全閥. j)工作壓力Pw低的固定式容器,可采用靜重式(高壓鍋)或杠桿重錘式安全閥.移動式設備應采用彈簧式安全閥. k)對于介質較稠且易堵塞的, 宜選用安全閥與爆破片的串聯(lián)組合式的泄放裝置. l)根據安全閥公稱壓力大小來選擇的彈簧工作壓力等級. 安全閥公稱壓力與彈簧工作壓力關系,見表1
m) 安全閥公稱壓力PN與彈簧工作壓力關系表 表1 PN | 彈簧工作壓力等級 | 1.6 | 0.06~0.1 | >0.12 | >0.16~0.25 | >0.25~0.4 | >0.4~0.5 | | >0.5~0.6 | >0.6~0.8 | >0.8~1.0 | >1.0~1.3 | >1.3~1.6 | 2.5 | >1.3~1.6 | >1.6~2.0 | >2.0~2.5 | | 只能用于大于1.3MP | 6.4 | ->1.3~1.6 | >1.6~2.0 | >2.0~2.5 | >2.5~3.2 | >3.2~4.0 | | >4.0~6.4 | | | | 只能用于大于1.3MPa | 10 | >4~5 | >5~6.4 | >6.4~8 | >8~10 | 只能用于 大于4.0MPa |
安全閥應動作靈敏可靠,當?shù)竭_開啟壓力時,閥瓣應及時開啟和*上升,以順利排放;同時應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,不僅正常工作時保持不漏,而且要求閥瓣在開啟復位后及時關閉且保持密封;在排氣壓力下閥瓣應達到全開位置,無震蕩現(xiàn)象,并保證排出規(guī)定的氣量。與本文相關的論文有:安全閥定期檢驗辦事指南 |